河南省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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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成立 河南省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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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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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胸科医院: 你单位《河南省胸科医院关于申请设置“河南省结构性心脏病介入诊疗质控中心”、“河南省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控中心”的请示》(豫胸医〔2021〕2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河南省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量控制中心,责任单位为河南省胸科医院。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督导方案、培训方案等。 二、制定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量控制标准、措施和制度等。 三、本着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定期进行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量控制督导考核,准确掌握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量动态,指导、要求医疗机构等对标整改完善。 四、提出心律失常介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定期开展心律失常介入专业人员的培训,有计划提高队伍素养与技术水平。 五、经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定期发布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量控制报告,指导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量;宣传心律失常介入专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指南和标准;收集、发布本专业最新理论与进展;交流医疗机构等质控经验。 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指导下级质量控制中心、质量控制专(兼)职人员和医疗机构等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七、进行心律失常介入专业有关的质量控制策略研究,定期开展调研工作,梳理薄弱环节与制约发展的关键,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八、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资料信息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本专业技术水平与心律失常介入诊疗质量控制情况。 九、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请你单位按照《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并于4月23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我委将适时召集你院相关人员研究工作机制,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豫卫医函〔202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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