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麻醉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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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麻醉质控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麻醉质控指导评价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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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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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麻醉诊疗行为,持续提升临床麻醉同质化水平,结合年度质控改进目标等指标完成情况,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医〔2023〕42号)要求,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第81次工作例会商定,河南省麻醉质控中心(以下简称省质控中心)决定开展2023年度麻醉质控指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评价对象和时间 (一)指导评价单位 依据河南省麻醉质控数据上报情况,从2023年1-7月份未常态化填报数据(未按时上报超过3次)的医疗机构中选取一部分作为年度指导评价单位(见附件1)。 (二)指导评价时间 2023年9月1日-12月1日。 二、指导评价依据 按照《河南省麻醉质控指导评价表》(附件2),开展指导评价。 三、指导评价内容 质控工作改进目标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河南省麻醉质控管理平台数据上报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一)对省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附件3)进行麻醉质控评价表同质化指导评价培训,培训时间拟定9月初。 (二)专家按照分组安排(待定),采取查看资料、现场走访、调取病历数据等形式,按照评价表对医疗机构指导评价,现场出具专家意见书,进行分类反馈。 (三)指导评价结束后,各组专家于7日内向省质控中心提交反馈表,省质控中心梳理、汇总后,报省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指导评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照质控指导评价表准备相关材料,提前与联系人对接沟通,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质控指导评价结束下发整改通知书至有关单位,自下发之日起,整改情况以报告形式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上报指定电子邮箱。 (三)指导评价工作期间,有关医疗机构及专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专家食宿交通费用由省质控中心负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质控中心:李宁涛 15037187791 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张运尚0371-85961026
附件: 1.2023年度麻醉质控指导评价医疗机构名单 2.河南省麻醉质控指导评价表 3.河南省麻醉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名单
河南省麻醉质控中心 (河南省人民医院代章) 2023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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