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Henan Emergency Medical Quality Control Center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河南启动 2023 年度县级特色专科评审工作
作者:  时间:2023-10-24  浏览:  来源:  字号:【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国卫医发〔2021〕31 号)、《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3〕22 号),进一步加强我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豫卫医〔2022〕36 号)、《“百县工程”县域医疗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2-2025 年)》(豫卫医函〔2022〕61 号),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 2023 年度县级特色专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特色专科范围

(一)特色专科是医院临床专科建设体系的有效补充,其与临床重点专科的主要区别,是定位在一级诊疗科目的亚专业,或主要二级诊疗科目的亚专业、优势病种、特长技术,具备专业细分、学科交叉、地域性明显等特点,群众确有需求、治疗效果显著、辐射力强,社会效益好,具备引导扶持价值。

(二)凡拟申报医院未建成三级胸痛、卒中、创伤中心,相关胸痛、卒中、创伤中心专科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基于准入类技术的专科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评审条件

(一)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或专科医院,原则上应为县级医院或省辖市区属医院,优先考虑县域医疗中心。

(二)特色专科诊疗团队人才梯队结构合理,疾病诊疗能力强,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

(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畅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良好。

(四)每所医院可申报不超过 3 个县级特色专科。

(五)鼓励符合条件、专科特色突出、群众就医需求大、美誉度高的民营医院积极申报。


评审名额分配

省卫生健康委按照 1:1.2 的比例向全省分配 240 个申报名额,最终评出我省 200 个县级特色专科。


评审流程

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负责材料受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等事宜。

(一)申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对照《河南省县级特色专科评分标准》(见文末附件),认真梳理本单位相关专科建设情况,填写《河南省县级特色专科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当地卫生健康委;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

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汇总、审核辖区内相关医院的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在申报书上加盖公章,并填写《河南省县级特色专科申报汇总表》。

3.所有申报材料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前以电子邮件或光盘形式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河南省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的列为评审对象。

2.集中评审。省卫生健康委委托河南省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中评审,必要时可组织集中答辩或现场核查。评审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体系,用指标评价,用数据评比,用业绩评判,对照县级特色专科评分标准,结合病案相关数据,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估。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集中评审工作。

3.拟定名单。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4.确定专科。省卫生健康委根据评审专家组提交的评审结果和评审推荐意见,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县级特色专科并挂牌。


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县级特色专科申报工作,组织辖区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医疗技术先进、服务能力强的医院进行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改。对于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当年该单位所有专科申报资格。

(三)县级特色专科 5 年后复评。所在医院应定期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汇报专科发展情况。发展良好的优先推荐申报上一级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




地址:河南省人民医院5号楼2楼北河南省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7号)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0371)6558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