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负责材料受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等事宜。
(一)申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对照《河南省县级特色专科评分标准》(见文末附件),认真梳理本单位相关专科建设情况,填写《河南省县级特色专科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当地卫生健康委;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
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汇总、审核辖区内相关医院的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在申报书上加盖公章,并填写《河南省县级特色专科申报汇总表》。
3.所有申报材料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前以电子邮件或光盘形式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河南省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的列为评审对象。
2.集中评审。省卫生健康委委托河南省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集中评审,必要时可组织集中答辩或现场核查。评审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体系,用指标评价,用数据评比,用业绩评判,对照县级特色专科评分标准,结合病案相关数据,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估。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集中评审工作。
3.拟定名单。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4.确定专科。省卫生健康委根据评审专家组提交的评审结果和评审推荐意见,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县级特色专科并挂牌。